新疆乡村医疗大动作!16部门联合出台27条务实举措

来源:天山网  投稿人:华子   浏览次数:

  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苏璐萍报道)日前,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办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出台城市医师下沉期间暂停原单位处方权、基层用药打破“一品两规”限制、乡村医生全面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养老待遇等27条务实举措,旨在通过系统性改革破解基层医疗资源不均、人才短缺等难题,全面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。
  根据《措施》,新疆将大力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,合理布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村卫生室。在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升级影像和医学检验设备,建立县域影像、检验分中心,辐射周边乡镇共享资源。同时,推动城市和县级医院医师常态化下沉乡镇卫生院,连续服务不少于6个月,其间暂停原单位处方权,确保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见到“大专家”。
  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用药问题,明确医共体内建立统一药品目录,不受“一品两规”等限制,常见病、慢性病药品将下沉到村里。对于急危重症患者,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将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,甚至在重要工业基地、旅游景区附近设立直升机停机坪,试点利用无人机开展生物样品转运、急救药品配送。
 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,提出自2026年起,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(助理)医师资格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乡镇卫生院将依法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,通过“一卡通”按月发放补助和绩效工资,并落实养老保障待遇。
  值得关注的是,《措施》明确将不低于70%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于团队人员薪酬,医疗服务收支结余的60%至80%用于发放绩效工资,让扎根基层的医务人员“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”。
  在医保支付方面,新疆将实行不同层级医疗机构“同病同付”,扩大基层病种实施种类,扩大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报销范围。医共体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的医保基金结余,可用于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
  此外,《措施》特别针对南疆地区加大支持力度,优先实施强基工程和特色专科建设,常住人口超过6万的县(市)均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。兵地医疗卫生机构间还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。
 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这些措施旨在让农村群众享有更加便捷、优质的健康服务,切实提升农牧民的就医获得感和健康保障水平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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